教務處是學校教學工作的職能部門,在學校分管校長的領導下,負責管理學校的教學工作。教務處是組織學校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的綜合性職能部門,教務處長在教學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教學工作。副科長協助科長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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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執行學校頒發的各項教學規章制度,組織制定各專業的實施性教學計劃,經學校主管副校長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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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制定教學進度表、總課表、班課表,落實專業計劃、課程設置、教師配置、教材供應、教學設備等具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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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學校的統一校歷和各專業實施性教學計劃和教學進度表,在學期結束前一周下達學期授課任務和實訓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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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學科學年、學期工作計劃表,制定各項規章制度,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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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做好常規的管理工作,深入課堂和教師一起開展聽、評課活動,相互觀摩、相互交流,共同提高。對教師教研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定期抽查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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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管理各項日常教學工作,制定聽課制度,安排專業性聽課,掌握教學進程,組織專業的教學檢查與評估,對每學期教學質量進行分析,負責教學資料統計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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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考試和補考的全面安排,管理學生學習成績。根據學生學業成績、考情狀況,審查并公布補考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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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學生的入學、升學、留級、轉學、復學、退學、畢(肄)業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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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召開教務例會和教研組長會議,全體教師教學工作會議和學生座談會,布置檢查各項教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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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全校性的教研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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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教師管理與考核制度。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,指派專人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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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教師的考評、選拔、評優、晉職、業務培訓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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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的政治、業務學習,檢查考核部門內人員的各項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。制定教務處學年、學期、月工作計劃,并做好工作總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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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。